书桌第三层,压着本褪色的牛皮纸笔记本,边角卷得厉害,像被时光反复揉捏过的旧手帕,今天开窗通风,风突然大了些,“哗啦”一声,它从窗台滑落,在阳光里翻了几个滚,停在了我脚边。
我弯腰捡起,封面上用蓝墨水写着三个字——《晴天》。
不是周杰伦的歌词,是我十五岁那年,自己给这本吉他谱起的名字,那时候总觉得,能把《晴天》弹顺,整个青春都会亮堂堂的。
翻开第一页,铅笔写的和弦还清晰可见:“C-Am-F-G-”,旁边有行更小的字:“今天终于没卡壳!明天练《晴天》副歌!”字迹歪歪扭扭,像只刚学飞的小鸟,扑棱着翅膀要往云里钻。
记忆突然就跳回了那个夏天。
高二教室靠窗的角落,我抱着把红棉木民谣吉他,琴头被同桌用荧光笔涂了个笑脸,那时候学吉他纯粹是跟风,班里有半数男生都抱着琴,好像不弹两下,就赶不上青春的时髦,可我手指短,按和弦总按不实,F和弦按得手指发颤,副歌的扫弦节奏像打鼓的乱棍,每次弹到“但偏偏风渐渐,把距离吹得好远”,不是弦崩了,就是人唱劈了。
那天也是晴天,阳光把教室晒得暖洋洋的,窗外的香樟叶在风里晃,影子落在窗框上,像在跳一支慢悠悠的舞,我抱着吉他,对着谱子反复练,额头上全是汗,滴在琴弦上,洇开一小片湿痕。
“你弦又崩了。”同桌突然探过头,他手指修长,按F和弦时像在拈花,“手腕放松,别用蛮力。”
他接过吉他,指尖在弦上轻轻一拨,清脆的音符像露珠滚落,然后他示范着扫副歌,手腕跟着节奏轻轻晃,阳光照在他发梢,像撒了层金粉。
“你看,”他说,“晴天就该弹得轻快些,像风穿过树叶。”
那天之后,我每天放学都留在教室练,吉他谱上渐渐多了铅笔的痕迹:副歌部分标了“慢扫”,间奏处画了个小太阳,写着“这里要笑”,有时练累了,就把脸贴在琴箱上,听木头发出嗡嗡的共鸣,像在听夏天的心跳。
后来我们毕业了,吉他被塞进衣柜深处,谱子夹在课本里,跟着我搬了三次家,再后来,同桌去了北方,我在南方读大学,偶尔在朋友圈看到他发的照片,抱着吉他站在雪地里,手指冻得通红,却笑得比阳光还亮。
“今天教学生弹《晴天》,”他配文,“突然想起高中那个总卡壳的笨蛋。”
我盯着手机屏幕笑了,眼泪却掉了下来。
这本《晴天》吉他谱躺在我的腿上,泛黄的纸页里,还夹着片干枯的香樟叶——是那年教室窗外飘进来的,阳光透过窗户照在谱子上,那些铅笔字迹好像活了过来,在光里轻轻颤动。
我起身从柜子里拿出那把红棉木吉他,琴箱上还有当年同桌涂的笑脸,只是颜色淡了些,坐回窗边,指尖按上熟悉的和弦,C-Am-F-G-,这一次,没有卡壳,副歌的扫弦也稳了许多。
“故事的小黄花,从出生那年就飘着……”我轻轻唱着,阳光落在琴弦上,落在泛黄的谱子上,落在那个十五岁的夏天里。
原来有些东西,就算会坠落,也总会在晴天里,以另一种方式,回响在岁月里。
就像这本坠落的吉他谱,和那个永远晴朗的青春。